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按照规章制定程序,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征求了各业务司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形成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于 6 月 26 日至 7 月 25 日,通过总局官网和中国法制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如下: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分 6 章,共 47 条,在意见征集期间,共收集意见 168 条。经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对公众提出的明确解读婴幼儿配方乳粉具有完整生产工艺、产品配方组成与营养特性有明显差异、产品配方变更论证报告等方面的 31 条意见建议,部分或全部采纳,并对《征求意见稿》作相应修改完善。对公众所提出的有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规定不完全一致、与特殊食品 " 严格监督管理 " 精神不完全一致、与部门规章立法权限不完全一致、涉及咨询、对审评要求理解不全面等 137 条意见建议,未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