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岁弑母男孩被释放,不要再保护这群未成年恶魔了 ......

点击上方△蓝字可关注知子花家庭教育

昨天,小花在新闻上看到前几天残忍弑母的 12 岁男孩被释放了。

被释放的理由不难想到,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这是中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原则上只对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才能给以刑罚。

结果不尽人意,却又意料之中。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不一定是孩子,也有可能是恶魔。

上月,陕西神木事件同样惹人关注。

15 岁少女被强迫卖淫;嫖客不满意,被打死被肢解。然而犯下这些恶行的,有六个嫌疑人,全都未成年。

因为要保护未成年,法律往往对未成年的处罚过轻,即使是故意杀人、强奸等之类的重罪,也可能会因为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

14 岁,是我国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这就意味着,只要不满 14 岁,无论犯什么罪,都不用负刑事责任,哪怕杀人放火。

然而,呈现在眼前的是一起起罪恶至极、可怕至极的案列

2006 年,黑龙江一 13 岁男孩强奸了同村 14 岁女孩,因为不满 14 岁,不用承担刑责,就给放了。女孩一家上诉,得到赔偿 9021 块。结果男孩不满,为泄愤杀了女孩母亲,全身有 19 处伤口。最后被劳教 1 年零 6 个月。

2009 年,黑龙江两名 13 岁的男生强奸了一名 18 岁的女生。之后又向受害者身上泼汽油,打算烧死受害者!受害女子捡回一条命,但还是被严重毁容。但两名作案者因作案时未满 14 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竟都被免于刑事处罚。

2012 年,广西一名 13 岁的小学生覃某邀请自己的同班好友周某来自己家玩耍,然后将其杀害肢解,并清理案发现场。最后,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 10.8 万元。而覃某因为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不追究法律责任,对其收容教养 3 年。

2015 年,湖南一学校三名学生,分别才 11 岁、12 岁、13 岁。三人在教师宿舍门口,用棍子将一 52 岁老师打死。之后三人清理了现场血迹,将尸体藏在床底,并拿走了老师的手机和 2000 块钱。然后到网吧,淡定地打游戏。

2016,四川金川县年仅 13 岁的初一男生方小金(化名)在夜晚僻静的街口,把一瓶汽油泼向回家途中的 24 岁女老师杨冬玲,然后点燃打火机,毫无防备的杨冬玲瞬间被大火包围……因为不到 14 岁,他被免于处罚,目前被公安部门责令监护人看管在家中。

今年 3 月 30 日,湖北省一名初中女生被自己的小学男同学持刀挟持实施抢劫,被强制脱光衣服又遭剪刀刺伤,全身多处伤口。但行凶者被警方抓捕后因其未满 14 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很快被释放,而本案目前已做撤案处理。

当小花收集这些典型案例时,心是悬着的,这只是我们知道的案件,还有那些不知道的呢?

根据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未成年人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 9 年持续下降。但问题并未止步于此。

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三大类,其中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奸是高频罪名。

但从量刑分布情况来看,集中的量刑区间(众数区间为 6 个月),平均量刑为 22.67 个月,刑罚力度较一般犯罪轻缓。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分布情况▲

难以想象,为什么现在未成年人暴力事件频频发生?校园霸凌现象如此猖獗?

或许,这与法律有一定的关系。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他们行凶作恶之后的 " 保护伞 ",为他们开脱罪责,逃避处罚,让那些坏透了的未成年人心存侥幸!

他们因为有 " 未成年 " 的身份,所以就明目张胆作为免死金牌,甚至认为 " 犯罪要趁早 ",钻的就是法律的空子。

这不禁让人怀疑,《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到底是谁?犯罪的人是得到从轻处罚了,可那些被伤害的人,得到什么了?

恐怕剩下的只是家庭的破碎、父母的绝望、还有那冤屈的灵魂了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提到,"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当 " 教育、感化、挽救 " 收效甚微时,不能忘记刑法最原始的使命——惩罚。如果缺失对生命的敬畏,犯罪的黑暗深渊将吞噬无数的生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是并不保护邪恶的灵魂。

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多半是因为父母认为他 " 只是个孩子 ",于是放养宠溺、缺乏管束。如果家长不懂得好好教育孩子,教他辨别是非、遵守规则,社会定会替你狠狠地教训他。

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她曾说:" 犯罪心理问题,很多都是源于人的早期。"

家长们总是认为,孩子还小,听不懂道理,以后长大了再慢慢教育。其实不是的,如果孩子小的时候你没管他,从 14 岁才开始管,是根本管不了的。

有些规则、有些底线,家长们必须从小和孩子说清楚。

孩子犯了错,自然要给予惩罚,并且要让孩子明白,我为什么惩罚你。说清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如果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就会受到惩罚。

另外,家长们要帮孩子树立一套健康、完整的行为道德体系,与社会保持一致。让孩子明白,有些底线你坚决不能跨越,某些错误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 未成年人 " 的标签不应该成为孩子犯罪的免死金牌,也不该成为加害者家属的维护说辞。

真正的保护未成年人,就是要让孩子知道违法犯罪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惩罚。

或许,孩子,才是最不该原谅的。

文章部分内容参考自法律读库,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处理,谢谢。

知子花家庭教育音频课

《培养懂规则的孩子》

教育孩子守规则

李庆利老师主讲

原价 9.9现价 6.9

长按扫码 立即购买▼

知子花家庭教育视频课

《校园欺凌,不容忽视的隐痛》

残酷校园的血色青春,不能视而不见▼

限时抢购 29 元

 【阅读原文】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