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托育市标”获审议通过!将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和在职父母弹性工作制

2 月 26 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推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广州将建立完善广州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综合监督管理体系,为家庭养育提供支持。这也意味着广州 " 托育市标 " 即将出台。

新快报资料图片。 记者 李小萌 / 摄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方案》提出,今年广州全市将建成 11 个(各区选取 1 个)兼具不同类型的、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将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和在职父母的弹性工作制度,同时为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人员信息公示和评估监测制度。

在幼托领域,新快报也保持了高度敏感。2019 年 12 月 5 日,新快报 " 策周刊 " 以 4 个版的规模 , 敏锐地提出 " 选择托育机构如玩大冒险 " 这一都市生活难题 , 深入探讨了产生这一困境的原因、托育市场的现状等。在 2020 年省两会期间,新快报再次聚焦 0 岁至 3 岁婴幼儿这一 " 最柔软群体 ",围绕着满足需求、机构解困、培养人才、完善监管等方面 ," 四问 "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问题,与各界一起探讨解决之道,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讨论。

打造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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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各级政府应积极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的引导和管理责任,明确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方案》表示,广州将打造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鼓励广州各区积极提供形式多样的家庭养育指导服务,探索建立多种模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优先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众托育需求。

具体来说,2020 年,广州将出台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初步建立管理体系和家庭科学育儿综合服务体系。全市建成 11 个(各区选取 1 个)兼具不同类型的、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

到 2021 年,总结推广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点经验,选取 2 个区(中心城区和农村城区各 1 个)作为试点,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逐步推动各区建成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初步满足我市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到 2022 年,逐步形成多元化、规范化、多样化、便捷式的满足城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广州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质量和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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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托班的幼儿园不得强制取消托班

《方案》明确,在市、区两级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并延伸到社区,建立网络平台,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出将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开展单位试点,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和在职父母的弹性工作制度。倡导母乳喂养及未满一岁婴幼儿在家庭中照护。

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将纳入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方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托育和幼儿教育相衔接的托幼服务一体化工作,在原有设有托班的幼儿园,不得强制取消托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 2 至 3 岁的幼儿。

同时,《方案》要求完善规范托育机构服务管理。从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持证服务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支持建立相关行业协会等方面规范,为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打下良好工作基础。提出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公示和评估监测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社会监督。

此外,《方案》提出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培养育婴、保育、保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同时加强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探索开发托育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落实均等化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将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资格证纳入政府补贴范围。鼓励通过返聘托幼园所、儿保等领域有经验的退休人员等办法,充实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